人民網
人民網>>四川頻道>>綜合欄目>>社會

最高法發布意見:在離婚案件中提示關愛未成年子女

2024年04月16日07:47 | 來源:成都日報
小字號

原標題:在離婚案件中提示關愛未成年子女

  15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於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離婚案件中開展“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行為進行早期預防,將防治未成年人犯罪工作關口前移,切實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這項工作開展,對於督導父母當好合格家長,避免離婚糾紛對未成年人產生不利影響,促進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義。提示工作明確了哪些目標任務?要把握怎樣的工作原則?具體要做哪些提示?

  離婚案件當事人應時刻關注未成年子女合法權益

  《意見》明確要引導離婚案件當事人正確處理婚姻自由與維護家庭穩定的關系,關心、關愛未成年子女,關注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長的精神和物質需求。引導離婚案件當事人提升責任意識,依法履行監護職責,充分保護未成年子女合法權益,在離婚案件中以保障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長為目的,妥善處理撫養、探望、財產等相關事宜。

  法官解讀:

  最高法此次發布的意見,多處出現“引導”一詞。最高法民一庭副庭長蔡金芳說,提示主要目的是引導當事人在離婚時,時刻關注到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權益。

  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是主要目標任務

  《意見》明確要在工作中最大限度防止漠視甚至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傷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情形的發生,消除引發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各種消極因素,防患於未然。要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創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環境,推動形成關心關愛未成年人的良好社會氛圍。

  法官解讀:

  缺失父母的關心關愛,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會受到影響。最高法民一庭法官於蒙說,在典型案例中,11歲女童因父母經常吵鬧要離婚,離家出走,不幸遭到性侵﹔一少年因父母離異,四處打工流浪,法律意識淡薄,實施盜竊、搶劫,觸犯刑律。

  依托真實案例向案件當事人提示和強調法定義務和權利

  《意見》強調,應依托真實案例向離婚案件當事人提示和強調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義務和權利,以及違反法律要承擔的不利后果等。

  典型案例中,10歲的小韓在父母協議離婚后隨父親生活,父親動輒以違反品德等為由打他、罰跪,甚至因無法完成父親布置的國學作業就不許去學校上課。小韓的母親起訴變更撫養權,母子還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均獲得法院支持。

  法官解讀:

  最高法民一庭法官助理徐上說,一些涉及未成年人的離婚案件中,有的當事人將負面情緒轉移到孩子身上﹔有的不按時給付撫養費﹔有的以搶奪、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爭奪撫養權或者阻止對方探望……《意見》通過真實案例提示當事人,實施這樣的行為,可能承擔不利后果﹔情節嚴重的,人民法院可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提示”內容

  《意見》還指出,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提示”內容。以線上、線下等多種途徑,通過口頭告知、現場提示閱讀、播放視頻、制發“提示卡”或“提示手冊”等多種形式,在立案、訴前調解、審理、執行等各階段開展“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工作,必要時可以結合家庭教育指導工作進行。

  此外,在撫養糾紛、探望權糾紛、監護權糾紛、同居關系糾紛等涉及未成年子女的案件中,也可以參照離婚案件,開展“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工作。

  法官解讀:

  最高法民一庭副庭長蔡金芳說,堅持最有利於未成年人原則,堅持因案制宜,就是要提示父母應當肩負起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保護的法定義務。無論婚姻如何變化,都應當一如既往,盡心盡力,攜手給未成年子女創造良好的生活成長環境,給予未成年子女最溫暖的愛。據中國之聲

  本地連線

  成都首份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卡發送成功

  1.父母因離婚產生糾紛,子女將面臨心理上、生活上的巨大變化。夫妻之間一時產生矛盾,不等同於感情確已破裂。婚姻需要經營,感情可以修復,子女的健康成長是父母的期待,也是社會的希望!請三思而后行。

  2.即使要離婚,也請保持平靜和理性。子女不應成為父母發泄、轉移負面情緒的對象。在離婚過程中,請一定要關注子女的心理健康、情感需求,注重心理疏導,聽取他們的意見,妥善處理撫養、探望、財產等相關事宜。

  3.如果父母不能給予足夠的關心、關愛、陪護和疏導,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會受到傷害,成長可能受到影響,嚴重時甚至走上違法犯罪道路或者遭受不法侵害。

  ……

  昨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於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離婚案件中開展“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見》。要求人民法院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離婚案件中開展“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督導父母當好合格家長,避免離婚糾紛對未成年人產生不利影響。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依靠。一方面,父母有撫養、教育、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義務,不依法履行義務的,將承擔法律責任;另一方面,父母是子女之源,舐犢情深,親慈恩重。”記者獲悉,成都市龍泉驛區法院昨日在一起涉及未成年子女撫養的離婚糾紛案件中,向離婚案件當事人發出成都首份“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卡”。

  據悉,原告歐某與被告謝某於2012年2月14日登記結婚,於2012年12月25日生育一女,2024年,兩人因感情不和訴至法院要求離婚。

  案件調解過程中,承辦法官得知,男方謝某經常離家外出務工,對婚生女的照顧陪伴較少。婚生女目前處於青春期重要階段,父母的陪伴與教育至關重要,父母應給予其更多關愛,保障其健康成長。

  這起案件的承辦法官表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離婚案件中開展“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見》出台后,法官嚴格貫徹落實文件精神,立即向雙方當事人(孩子父母)發送書面“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卡”,並線上對他們釋法明理。目前,兩人均表示,雖已離婚,但今后也會盡到做父親、母親的責任,給予婚生女更多的關心與關愛,為其創造良好的生活成長環境。

  龍泉驛區法院表示,該份“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卡”的發出,進一步引導了案件當事人正確處理婚姻自由與家庭穩定的關系,提升責任意識,充分給予未成年子女關心與關愛,最大限度防止漠視甚至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傷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情形的發生,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創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環境。(成都日報錦觀新聞記者 晨迪)

(責編:章華維、羅昱)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