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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錢買工作?警惕求職中介“付費內推”陷阱

2024年04月19日09:34 |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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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花錢買工作?警惕求職中介“付費內推”陷阱

一些就業咨詢中介公司在社交平台建立賬號,發送相關推文及評論,以“國企、央企工作內推”“落戶安置”“高端就業”等噱頭,暗示求職者能以非正規渠道解決就業落戶問題。圖為中介賬號及主頁截圖。

“幫你解決工作、落戶問題,企業不同、福利待遇不同,費用90萬-120萬元不等。”

正值“金三銀四”春招季,在一些社交平台上,不少求職者發帖求職、交流信息、分享經驗。但在這些帖子下方的評論區,卻經常有大量刷屏的留言,“私我走央企內部渠道”“落戶名額看這裡”,留言者通常是一些打著“央企國企工作安置”“落戶職業顧問”旗號的個人或公司,向求職者暗示能夠以非正常渠道解決工作落戶問題。

這些所謂“付費內推”是如何操作的?其中隱藏哪些貓膩?“一對一求職輔導”有哪些陷阱?

花錢就能買到工作?

記者以應屆畢業生身份聯系了幾家求職中介公司。在他們提供的方案中,“中介”只是“外包裝”,內裡是明碼標價的“就業、落戶名額”——費用通常要幾十萬元,有的甚至高達上百萬元。

大部分公司拒絕在線上溝通中透露就業崗位、合同內容等信息,通常要求求職者提供個人簡歷並線下約談。

3月中旬,經與一名自稱“北京某人力資源管理有限公司”的銷售人員聯系,記者來到該公司位於北京市某寫字樓內的辦公地點。辦公區不到20平方米,有五六名員工。

在會議室面談時,銷售人員遞來的宣傳冊上公司名稱卻變成了“北京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我們有多個公司都在做‘就業咨詢’,做教培服務的是教育公司,做人力資源服務的是人力公司。”該公司負責人李某解釋。

經了解,上述兩家公司的經營范圍除教育咨詢外,還涉及勞務派遣、電子產品銷售、保潔綠化、文藝創作、五金產品銷售等領域。

談及如何解決在京就業落戶問題時,對方給出了兩種操作方案:一種是解決就業加落戶,根據求職者背景安排進有落戶指標的國企,一年半落戶﹔另一種僅解決落戶,不用實際參加工作,企業基本不可自選,“你每個月給這家公司轉一筆錢,他們扣完社保再以工資的形式返還給你,不需要工作,下落戶指標會比較快”。

對方給出的服務報價在90萬-120萬元不等,分階段打款。首付50%定金作為“打點費”,后期在不同階段按比例付費,最終以進入單位成功落戶為准付尾款。如果最后“沒辦成”,會全額退款,但求職方因個人原因中途放棄,則不予退款。

李某自稱與多家央企二三級子公司的董事長“十分相熟”,能“直批內推,把網申和筆試都免了”,且“面試保過”。至於民營企業,則可以走人才引進渠道,在問及人才引進是否需要特殊才能和突出貢獻時,李某自信地表示:“我們把你一包裝,你就是這個企業的突出貢獻者。”

李某還稱能幫助求職者進入事業單位,並提供了從人社部官網復制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招聘公告。看到記者對某單位感“興趣”,李某大手一揮,表示“可以安排”,但稱在網申報名和筆試環節得“靠自己努力”,“頂多能在筆試環節要來30%的考試題庫,不過面試可以保証通過,體檢若有問題也可以想辦法解決”。

事后經核實,這家單位的高校畢業生招聘報名工作已於3月20日結束。

4月上旬,當詢問該公司銷售人員相關情況,對方仍表示“可以安排”。當被指出招聘報名已結束時,對方稍作沉默后表示:“要再跟公司確認、溝通一下這個事。”又補充說,如果該單位之后有補錄,可以保証安排進去。

對於求職流程中的細節,不同銷售人員的說法不盡相同、前后矛盾。前面稱網申筆試“靠自己”,后面又稱網申“保過”﹔前面稱筆試僅能提供30%題庫,后面又稱能拿到70%,“我們就給你往前5名裡去操作”,前面稱事業單位安排成功的整體概率為50%,后面又改了說法。

雖然聲稱對合同及客戶信息全程保密,但在線下交流過程中,對方不僅在手機上展示了之前客戶的詳細簡歷,還展示了指導求職者如何升職加薪的聊天記錄。

“這是一個積德積福的好事情,我讓你得到一個好的工作,你以后一定會記得我的。”李某說。在和求職中介的交流中,這樣的“話術”不時出現。

4月3日,教育部發文提醒畢業生,務必提高防范意識,避免落入招聘陷阱。其中第一條提醒就是要警惕“付費內推”。“付費內推”指某些機構向求職者承諾提供高薪行業就業崗位,但須繳納相關服務費用。“付費內推”涉嫌不正當競爭和欺詐,相關求職者難以主張自身權益。

不靠譜的“一對一求職輔導”

2023年下半年,在上海尋求市場營銷崗位工作的劉睿娜,由於已經離開職場一年多,感覺自己急需求職指導。在朋友的推薦下,她找到了一家號稱能“全流程解決找工作難題”的求職中介公司。

前期溝通中,該公司的銷售告訴劉睿娜,隻需要繳納498元的“會員費”,即能獲得長達半年的求職陪伴服務,其中包含結合個人情況的“面試技巧課”“簡歷修改課”,以及與多家合作企業的“精准職位推送”。通過該公司的渠道成功簽訂勞動合同后,她需要再次付費,費用按照工作首月稅前工資的75%計算,“這裡的‘工資’不僅包括基本工資,還有獎金、提成等。”

“銷售讓我放心,還展示了很多成功案例,說他們有許多知名企業的‘內部渠道’,能夠加快我的入職流程。”劉睿娜繳費后,該公司負責求職指導的“導師”與她取得了聯系,在了解基本情況后,向她索要了電子版簡歷,稱會進行詳細的“一對一修改”。

“導師”還向她承諾,不用自己投簡歷,“我們替你修改后的簡歷會直達合適的企業招聘人員,等著去公司面試即可。”

幾天后,劉睿娜收到了修改后的簡歷,卻令她大失所望,這份簡歷“只是套用了他們公司的模板,調整了格式”,並沒有任何實質性的修改。

“或許是此前的簡歷已經很完美了。”抱著這樣的想法,劉睿娜仍然積極地與“導師”溝通。

在購買服務后的最初兩周,公司確實為她推薦了幾個職位,“許多崗位與我本人的能力並不匹配,有的公司我花了很多精力去筆試面試,卻被告知因沒有相關工作經歷無法被錄取,之前‘導師’明明說了這個職位可以接受沒有工作經驗的。”

幾次失敗后,劉睿娜希望“導師”能推薦更靠譜的職位,對方卻變得冷淡起來,最后干脆不回復消息了。

剛從上海某高校畢業的陶樂,同樣遭遇了不靠譜的求職“導師”。

2023年11月,在花費數萬元購買了某公司的“一對一求職輔導”服務后,陶樂的“導師”並沒有按照廣告宣傳中說的那樣,為他定期推薦法律行業高薪崗位,而是每天在朋友圈轉發各大公司的招聘簡章,“其實全都是招聘App上的公開信息”。

當初該公司銷售人員承諾“內部推薦通道”“簡歷直達人事”,在陶樂看來,“還沒有我自己去招聘App上直接和人事聊來得快”。

現在,劉睿娜和陶樂都已找到工作。對於之前那些公司的“一對一求職輔導”,他們申請退款,“畢竟和當初承諾的完全不一樣,不能花‘冤枉錢’。”劉睿娜說。這兩家公司以“合同已履行”為由,沒有同意她們的退款要求。

天上掉下的往往是陷阱

今年2月初,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涉及求職者的詐騙案件。該案中,被告人王某以幫翟某的兒子找正式編制工作為由,虛構需要送禮、交押金等事由,多次騙取翟某錢款共計33.8萬元。王某收取錢款后將資金用於償還個人欠款及日常開銷。在翟某取消委托、要求王某退款時,王某以各種理由推脫。翟某意識到自己被騙,向公安機關報案。

庭審過程中,被告人及辯護人對犯罪事實和証據不持異議,但辯稱應當扣除所騙取錢款中用於送禮的部分金額。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被告人及辯護人聲稱用於送禮的部分費用並無証據,故不予採納。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6年,罰金10萬元,並責令被告人王某退賠贓款33.8萬元,發還翟某。

法官表示,實踐中,有不法分子利用家長想為孩子謀求穩定工作的心理,以收取“打點費”“介紹費”等形式騙取錢財,並在溝通過程中不斷釋放“可以辦”“容易辦”“抓緊辦”的信號,在收取錢款后又以各種理由拖延不辦,有的甚至直接失聯。法官提醒,求職者在找工作時一定要擦亮雙眼,莫被“捷徑”蒙蔽雙眼。

教育部提醒,在求職中,不要輕信無任何要求且薪資待遇異常高的招聘信息,畢竟天上不會掉餡餅,掉下的往往是陷阱。教育部建議使用正規求職渠道,通過國家大學生就業服務平台、國聘平台、高校就業網站等官方網站,或通過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類招聘活動獲取求職信息。

(中青報·中青網見習記者 蔣繼璇 劉胤衡 記者 黃沖)

(責編:羅昱、高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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